事实上,贵族阶层除了日常标配外,常有一些特殊的癖好。比如,周文王喜欢吃菖蒲做成的腌菜,齐王喜欢吃鸡爪,公仪休非常爱吃鱼。文王喜欢吃腌菜到什么程度呢?据《抱朴子》说:“周文嗜不美之(上艹下且),不以易太牢之滋味。”宁愿吃腌菜也不想换成牛肉。一向视文王为道德楷模、时代偶像的孔子,对他这种不符合身份的喜好十分不理解。然而偶像的选择应是有特殊的道理。据《吕氏春秋·遇合》讲:“文王嗜菖蒲(上艹下且),孔子闻而服之,缩(左安右页)而食之。三年然后胜之。”孔子起初一时难以下咽,三年之后才算适应,然而可以把偶像的行为坚持模仿三年。
自上而下的跨阶喜好虽然怪异,但可以被接受,但自下而上的嘴馋,在当时的后果就很严重了。因为饮食不单是果腹这么简单,在当时还被赋予了更多“礼”的含义,吃跨阶的美味珍馐,会被视为藐视权威的僭越。比如春秋时代的郑国,就因为公子宋和子家对乌龟汤的“染指”导致了一场弑君的惨剧。《左传·宣公四年》中有载:
楚人献鼋于郑灵公。公子宋与子家将见。子公之食指动,以示子家,曰:“他日我如此,必尝异味。”及入,宰夫将解鼋,相视而笑。公问之,子家以告。及食大夫鼋,召子公而弗与也。子公怒,乃染指于鼎,尝之而出。